格上启明专项(智誉)

FOF基金
正在运行

登录可见

投资方向

--

存续期限(年)

--

起购金额(万元)

点评: 国内一线股权投资机构,业绩稳定优秀

产品要素
产品介绍
产品资料

格上启明专项(智誉)产品亮点

团队平均投资经历超20年,狙击手策略,重仓优质项目

格上启明专项(智誉)管理机构

投资方向说明

本合伙企业主要投资由苏州启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的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的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实际以工商局登记为准)、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实际以工商局登记为准)的有限合伙份额,以及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的私募投资基金(包括合伙企业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含证券公司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分成

来源于投资所得的可分配现金在支付合伙企业费用、管理费、托管费后应当分为专项投资部分和跟投部分,按照以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1) 第一轮分配:专项投资部分可分配现金或跟投部分可分配现金,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实缴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各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实缴资本。 (2) 第二轮分配:如经过前述分配后,仍有专项投资部分的可分配现金或跟投部分的可分配现金,则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累计收回的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如有)。 (3) 第三轮分配(优先回报):如经过前述分配后,仍有专项投资部分的可分配现金或跟投部分的可分配现金,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实缴比例向各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在本轮分配下累计所取得的金额达到其累计实缴出资额的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其中,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首笔出资计算期间为首次交割日起至该部分出资全部收回之日止;除此之外的出资计算期间为每一期出资缴款通知书上载明的出资到账截止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全部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4) 第四轮分配:如经过前述分配后,仍有专项投资部分的可分配现金或跟投部分的可分配现金,则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在本轮分配下累计所取得的金额达到其累计实缴出资额的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 (5) 第五轮分配:如经过前述分配后,①仍有跟投部分的可分配现金,则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在本轮分配下累计所取得的金额与有限合伙人在第三轮分配下取得的跟投部分分配金额的比例达到2:8;②仍有专项投资部分的可分配现金,则按各合伙人实缴比例分配。 (6) 第六轮分配:如经过前述分配后,①仍有跟投部分的可分配现金,则按实缴比例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归属于有限合伙人的部分,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②仍有专项投资部分的可分配现金,则按各合伙人实缴比例分配。

管理费说明

专项部分5‰/年;跟投部分2%/年(投资期),跟投未退出部分2%/年(退出期);延长期免管理费。

相关视频

placeholder

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分享

机构路演
1793 观看 00:36:33

推介资料

  • 格上启明五期人民币专项基金募集资料.pdf

  • 格上启明五期人民币专项基金摘要募集材料.pdf

产品合同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迦明智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X9076】20180305更新.pdf

产品公告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迦明智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四次缴款通知书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迦明智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次缴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