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可分配收入应先支付应由本合伙企业承担的相关税费、债务、管理费、托管费等合伙企业费用后:来源于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收入应当在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对于出资违约合伙人而言,不包括其违约出资的部分)进行划分;其他收入应当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对于出资违约合伙人而言,不包括其违约出资的部分)进行划分;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是否按照本协议第3.5.3条(4)项的约定将应分配给违约合伙人的收益抵作其未按期缴纳的实缴出资、其应支付的出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应缴应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