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上弘利1期投资基金终止及清算公告

2017-10-20 15:51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格上弘利1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四章“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约定,本基金于2017年9月29日收到全部投资者提交的赎回申请,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本基金约定于2017年10月20日终止并进行清算,并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再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