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迦明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公告

2018-07-10 13:54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限合伙人):

    由我司(杭州迦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迦明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依照《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迦明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第10条第10.2节的约定,我司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接受本合伙企业其中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转让申请。针对该转让导致的合伙人变更,我司须进行工商变更。

    现需要本合伙企业所有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第13条第13.4节13.4.3约定及时签署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即签署页5份。

 

 

   杭州迦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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