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樟睿盈可交换债私募投资基金1期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17-09-22 17:58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金樟睿盈可交换债私募投资基金1期》基金合同第二十四章“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及终止”约定,本基金于2017年9月19日收到全部投资者提交的赎回申请,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于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并自基金终止日起,本基金不再进行任何新增投资行为。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