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上安胜定增基金1期A号展期公告

格上理财 2017-10-13 19:39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格上安胜定增基金1期A号于2016年4月15日正式成立。自基金成立以来,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基金管理人考虑到减持新规对本基金带来的影响,本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格上安胜定增基金1期A号进行展期,展期时间为1年。

  本次展期满足《格上安胜定增基金1期A号基金合同》“四、基金的基本情况之(四)基金的存续期限、(六)基金展期”中对基金展期的要求,合同详细条款如下:

  四、基金的基本情况

  (四)基金的存续期限: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1.5】年,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以及本基金运作情况决定本基金展期,展期时间不超过1年。

  (六)基金展期:

  本基金存续期满,若符合下列展期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基金运作情况,决定本基金展期,展期时间不超过1年:

  1、在存续期间,本基金运营规范,管理人、托管人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展期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3、托管人同意继续托管展期后的基金资产;

  4、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

格上安胜定增基金1期A号展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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