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上每日收评—2026年06月25日
每日收评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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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日A股三大指数集体回调。国务院印发《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意见。消费贷新政落地:个人互联网消费贷上限提高至30万
格上每日收评—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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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市场
今日A股三大指数集体回调。沪深两市成交额达到15509亿,较昨日放量1093亿。总体上跌多涨少,全市超4200只个股飘绿。盘面上,31个申万一级行业中只有2个行业上涨,其中钢铁,石油石化行业表现最好,汽车,计算机,电子行业领跌。消息面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另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明确个人互联网消费贷上限提高至30万,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
截至收盘,今日上证指数收于3364.83点,下跌1.29%,成交额为6231亿元;深证成指下跌1.76%,成交额为0.93万亿元;创业板指下跌2.17%。今日两市上涨个股数量为995只,下跌个股数为4284只。
从风格指数上来看,今日各风格表现不佳,其中稳定风格的个股表现最好,成长风格的个股表现最弱。近期风格转换较为明显。
盘面上,31个申万一级行业中只有2个行业上涨,其中钢铁,石油石化行业表现最好,涨幅分别为0.59%和0.30%。汽车,计算机,电子行业领跌,跌幅分别为3.68%,3.19%,2.58%。

从风险溢价指数来看,风险溢价率在历史上处于均值+1倍标准差之上时,A股往往处于底部区域。目前风险溢价率为3.41%,接近一倍标准差。风险溢价指数近期震荡,市场情绪小幅回落。后期市场仍有扰动,但下行空间相对可控,建议投资者择机分批布局。

(注:数据更新至前一交易日,风险溢价率越大,表明配置股票的性价比越高;反之,则配置债券的性价比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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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的决策部署。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机制保障,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贡献。
《意见》提出,合规评估应作为贸易政策出台前的必要前置环节,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按照“谁制定、谁评估”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合规评估,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对我国贸易政策提出的合规关注,国务院部门、地方人民政府要做好对外答复及相关后续工作。世界贸易组织其他成员对我国采取的违规措施,商务部要牵头积极开展磋商谈判,维护企业正当海外权益。加大合规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形式,建立健全定期培训与工作交流制度,用好贸易政策合规系统等平台,全面提升合规评估能力。加强合规监督激励,对未按要求开展合规工作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纪依法问责,对合规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激励、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新闻二:消费贷新政落地:个人互联网消费贷上限提高至30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括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优化消费金融环境、形成政策合力、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20条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落实了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3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上所说的:“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在期限方面,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 5年延长至不超过 7 年。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要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针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场景,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金融需求,不断强化数字赋能,增强消费金融服务的适配性和便利度。
同时,推动消费金融资源向新市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倾斜,优化县域市场消费金融供给。探索开展农户消费经营综合贷款,加快发展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普惠保险,推广个体工商户综合保险。
《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支持消费供给主体健康发展。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内贸险支持力度,促进商品和服务畅通流动。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合力设置消费贷额度、期限、利率。优化资源配置,给予个人消费贷定价优惠;同时,建立消费贷尽职免责机制,改进信用卡业务管理,合理设置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和计息规则,鼓励按照实际透支余额计息。
《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放管结合,严守风险底线,注重审查借款人的真实消费需求和还款能力,避免过度授信、多头授信、欺诈骗贷,提升独立风险控制及系统能力建设,有效防控消费金融风险。
另外,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规范消费贷款合同条款,向借款人明确展示贷款利率、罚息、分期费用、担保费用等各类支出,明示最终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设置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内容表述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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